多措并举  切实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张绪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海洋开发热情的日益高涨,非法海洋排污和非法海洋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导致海洋环境进一步恶化,给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我市各级政府特别是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海监机构的执法监察职能,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为沿海经济开发创造良好环境。2005年以来,全市各级海监机构共立案查处各类海洋环保违法案件11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制定实施海洋执法监察监督制度,面向社会聘请了15位海洋执法监督员,既强化了对海洋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又可及时了解和掌握海洋环境动态信息。制定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海洋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执法情况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海洋、爱护海洋的意识。全面实施海洋监察岸段负责制,市及沿海市区分别对管辖海域进行分片、分段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形成了三级监管体系,强化了监管措施。

  突出地方特点,拓展执法领域。结合我市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众多的实际,确定了两抓、两突破的策略,即:抓非法海洋工程建设的查处,抓海岸线及以下排污口非法排污的查处;实现海洋工程建设规范化、法制化的突破,实现排污口执法领域的突破。开展了全市排污口普查登记,初步掌握了辖区内排污的基本情况,同时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监测计划,明确了市及沿海市区两级海监机构的监管职责和目标。

  搞好三个结合,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发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既坚持原则,又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处理有关案件。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纠正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环境为主,以实现人与海洋、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目的。三是打与防相结合。既要通过执法监察,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强化对海洋环境的日常监管,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主 办:海上潍坊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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