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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大胆创新
全面开展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来 蕾
随着6月16日12时渤海禁渔期的开始,今年我市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全面展开。自1995年实施以来,伏季休渔作为国家为保护和恢复近海渔业资源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保护了渔业资源,使许多已近枯竭的渔业资源品种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恢复,提高了海洋捕捞产量和经济效益,同时也树立了我国政府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持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象。为此,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好伏季休渔制度,大胆开拓思路,寻求管理模式上的突破和创新,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扎实开展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伏休期间,我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将会同公安边防、工商管理等部门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对违规渔船实行异地看管扣押、没收渔具和渔货物、吊销捕捞许可证和职务船员证书,并按规定给予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收购渔船和集贸市场的检查,坚决堵住违规渔货物的销售渠道。为增大伏休管理工作透明度,继续聘请伏休监督员,设立伏休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监督。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严格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在伏休管理中要做到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全市广大渔工渔民要严格遵守伏休管理规定,认真搞好休渔整装,积极做好秋汛生产准备。所有休渔渔船于6月16日12时前全部进港休渔,9月1日12时以前不准出海生产;休渔渔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到外国管辖海域生产,不得擅自离岗或转移停泊地点;渔业辅助船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规渔货物或直接从事捕捞生产;所有休渔网具要捆扎入库存放。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渔业生产者要切实维护伏休秩序,为保护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