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化管理 提升海域管理水平  昌邑市海域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昌邑市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目标,认真履行海洋管理职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底,全市确权海域面积达5650公顷,海域使用确权发证率100%。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被省海洋与渔业厅授予2005年度全省海域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随着海域开发利用的升温和可利用海域面积的减少,海域使用纠纷和用海单位间利益争端愈来愈多。为减少用海矛盾纷争,促进海域的可持续利用,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印发法制宣传资料,组织集中案例讲解分析等形式,提高海域使用者的依法用海意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海域使用管理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

  昌邑市海洋与渔业局以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展的全省海域管理示范县活动为契机,本着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优质服务、实现高效运转的原则,着力抓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的建设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权发证,对用海项目的申请审批工作实行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管理。并根据审批面积和经纬度埋桩明示四至,告知海域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新老用户不因边界纠纷引发争端。二是切实抓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始终把海域使用金征收做为海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对海域使用单位逐个审核,检查有无少缴、漏缴海域使用金的现象,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执法监察,维护各方利益。加大对擅自改变用途、乱圈乱占海域行为的巡查、监察力度,每半月到各海域使用单位巡视一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私改乱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对化工企业不达标排污、造成滩涂污染的行为,与市环保局联合进行了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加大监控、监督力度,确保养殖户利益不受损害,净化海域环境。

 

 
 
  主 办:海上潍坊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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