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多措并举做好伏季休渔工作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从61612时起,我市将进入为期2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为落实好各项伏休管理规定,确保今年我市伏季休渔秩序良好,市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制订印发了《2007年寿光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61612时前所有休渔渔船必须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

  今年,在伏休管理工作中推行网络化管理,将应休渔渔船进行划片包干、落实到每个渔政检查员,对有变动的渔船必须查明原因,确保随时掌握渔船动向,将渔船动态管理落实到实处。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的网具必须捆扎入库存放。我市将逐条落实应休渔渔船动向,实行停、离港报告制度。继续加强海陆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港口以及大马力渔船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异地停港渔船管理,伏休期间,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将派出工作人员进驻石岛渔港等我市渔船集中停靠地,加强对我市在外地停靠渔船的动态监控。

  为加强对伏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海洋与渔业局长任副组长的伏季休渔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管理责任制落实,划分管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同时,为加大对突发较大规模或较大影响渔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市里还成立了伏季休渔突发事件应急查处指挥部。

 

                                ( 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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