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渔民放生斑海豹
3月19日下午17时许,寿光市一渔船在莱州湾生产时不慎捕到一只重达35公斤的斑海豹。在经过24小时暂养后,于今天下午将其放回大海。
近年来,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大了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渔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误捕斑海豹后,该船船东张金祥立即向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了汇报,当确认斑海豹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暂养了近一天时间,确认斑海豹生命特征稳定后,将其放归大海。
据悉,在此期间,曾有客商出高价购买该斑海豹,但都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