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座谈会
9月13日,我市召开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前段全市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座谈讨论推进下步工作的意见,同时对如何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沿海市区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局长、海洋科(站)长、海监大队长参加了会议,市局副局长侯玉忠、赵现振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对《潍坊市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方案》重新进行了学习后,沿海市区就前段时间的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总的看,沿海市区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普查登记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沿海市区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工作人员责任明确、态度认真、措施得力,克服了天气、人为等不利因素影响,前段时间的工作进展地较为顺利,目前全市已完成普查登记任务的80%左右,预计全部工作将在10月底前完成。但是,在普查登记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用海者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的认识不足,不能很好地配合这一工作,给普查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二是在利益驱动、海水污染严重等因素影响,部分养殖户将确权为养殖用海的海域改建成了盐田,虽市县两级海监机构进行了查处并给予了处罚,但因涉及潍坊北部沿海开发等原因,目前部分项目的用海类型仍未按实际用海情况变更为盐业用海。三是养殖用海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经营、层层转包等问题,加重了养殖户的负担,降低了海域的经济效益,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得不到有效推广试验,制约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四是海域测量设备及手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养殖渔民已充分认识到开发利用海域的价值所在,“寸海必争”的现象逐渐形成,如因测量设备及手段等原因导致用海项目四至产生偏差,势必会引起相邻用海者的边界纠纷,不利于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五是部分养殖用海者对海域使用证和养殖证、确权与承包的关系不能很好地把握,不能正确处理确权发证与养殖用海的关系,给推进海域使用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对下步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此工作的宣传。二要继续认真做好对管辖海域内所有养殖情况的拉网式全面普查,明确普查范围,认真做好现场踏勘,确保对所有养殖用海项目进行普查登记,不留死角;要对《养殖用海项目普查情况表》中的所有内容进行认真调查并如实填写。三要做好普查与发证相结合。对普查中发现的未确权的养殖用海项目,要督促进行确权发证;存在争议或纠纷的要待问题解决后及时给予确权发证。四是要做好普查与执法相结合。对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海监执法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并给予纠正,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行为。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难度较大的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海洋管理科)